• 您当前位置:
  • >
  • >
  • 产业投资
两年投入千亿元"养老" 江苏人基本养老金13连涨
2017-11-27 14:56

11月19日消息 十九大报告提出,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推进医养结合,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。省财政厅近日公布,我省全力促进老龄事业加快发展,两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老龄事业资金超过1千亿。

数据显示,2016年,全省各级财政仅社会保障类共投入养老事业资金约530亿元,2017年,预计投入约600亿元。与此同时,江苏已连续13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,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620元。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逐年提高。2017年,省财政投入91亿元,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人均470元。

省财政厅相关人士称,我省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从2009年起,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,扶持200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。2017年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达到8.3亿元。同时,鼓励各地采取提供场所、政府购买服务、价格优惠等措施,吸引社会力量参与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老年能力评估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,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、重点优抚对象、荣誉老人等提供政府资助性或奖励性服务。不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建设,推动出台《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》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》《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申请审批程序》等规章制度。通过省级资金引导,鼓励地方政府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,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试点工作。2016年以来,省级财政统筹下拨各级试点资金1.4亿元。

在社会救助方面,标准也在不断提高。2016年以来,省财政统筹下拨资金2亿元,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增长机制,苏北、苏中、苏南地区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%、45%、40%确定供养标准。

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也在不断提升。省民政厅相关人士介绍,我省于2011年4月出台了《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》,其中对尊老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有明确规定:”从2011年3月1日起,对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,发放尊老金。其中,80至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标准,由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确定;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,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。”